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设1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办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档案、信访、统计、内宾接待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并协调市、县外事、侨务和港澳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综合调研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礼宾处
负责来陕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团组接待工作;协调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承办外交部、中联部等中央机关下达我省的出访任务;指导全省外事接待中的礼宾、礼仪工作。
(三)涉外管理处
指导协调省级部门(不含新闻口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和涉外活动;审核、会签省级部门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承办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陕活动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在我省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审核;负责承办反恐工作中的涉外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承担中央有关部门在陕无对应单位的外宾接待任务;负责办理省级各部门、在陕部属高校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有关手续;负责处理在陕外国专家、“三资”企业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参与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的资格审查。
(四)领事处
承办外国驻陕领事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官方、半官方机构的联系工作;承办外国驻华使馆人员来陕进行公务活动的审核、管理和接待工作;承办我省涉外领事认证、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公务签证和签证延长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处理我省出国人员在境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和人员的领事保护;跟踪了解外国驻华机构和我国驻外机构动态,收集整理相关信息。
(五)出国管理处
草拟我省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全省因公出国的管理工作;承办授权范围内因公出国有关手续的审核、审批工作和省级领导出访的报批事宜;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签注;协同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六)新闻处。
办理来陕的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有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外国人赴非开放地区事项;管理省级领导外事活动的新闻媒体事务;指导省级各新闻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宣传。
(七)侨政处。
拟订全省有关侨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管理办法;负责归侨、侨眷身份审核及“三侨考生”身份认定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华侨来陕定居审核工作;指导各市(区)侨办对属地归侨侨眷的扶贫济困工作;承办国内侨情调研和归侨侨眷个人信访工作;承办侨胞救灾捐赠工作。
(八)联络经济处。
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重点团队和人员的接待工作;开展对外联谊,了解掌握我省海外侨情和侨务信息,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台工作;承办海外侨胞的日常捐赠事宜;扶持侨资侨属企事业的发展;做好海外华侨华人的华文教育工作;维护海外华侨、华人在陕投资合法权益。
(九)港澳工作处。
负责安排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间的重大活动;协调省级各部门、各市(区)与港澳官方交往事宜;负责我省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批工作和省级领导赴港澳的报批事宜;负责处理我省涉港澳的重大或突发事件;受理港澳地区的捐赠事宜;负责接待来陕的港澳重要团组;维护港澳同胞在陕投资的合法权益;承担港澳地区情况的调研;承办国务院港澳办、中央驻港、澳联络办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港澳事宜。
(十)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奖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外交部借调我省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省对外人民友好协会设三个机构:
(十一)联络部
负责与全国友协、各省(市、区)友协、全省各市友协和其它友协组织及理事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省对外友协日常接待活动的综合协调以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送发、统计等工作。
(十二)友好城市部
归口管理全省的对外友好城市工作,研究草拟我省友好城市工作发展规划;拟定我省同国外友好城市间的合作交流计划,并督促实施;拟定我省同国外友好城市间的合作交流计划,并督促实施;了解和提供友好城市政府和民间经济合作信息,谋求实质性交流合作项目;负责输全省友好城市之间政府代表团的出访和国外代表团的来华邀请事项;接待我省及兄弟省(市)友好城市方面的外国政府代表团组和人员。
(十三)友好交流部
负责与各国及港、澳、台地区友好团体、友好人士的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全国友协、兄弟省友协和省对外友协邀请外国团(组)的接待工作;组织有关友好代表团的出访交流工作;负责与常驻陕西外国友好人士的日常联系、服务与友好交流工作;开展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人才等民间友好交流;配合官方外交举办有关纪念活动;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工作;向外国友好团体、友好人士和来访的外宾以及通过省对外友协组织的出国团(组)宣传介绍陕西,扩大陕西在世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