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外事工作部门历史延革
遵循“外交授权有限”、“外事无小事”的原则,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外办)受陕西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和外交部的双重领导,负责中央授权地方管理的外事工作。
省外办结合本省实际制订了一系列外事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初步实现了外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了归口管理。
根据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发展,省、市(地)、县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外事管理机构,锻炼和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形成了一支训练有素的外事工作队伍。
建国初期,陕西省未设置专门的外事机构,凡涉及外事活动均由交际处兼管。1949年11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成立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共陕西省委(以下简称省委)和中共西安市委(以下简称市委)的主要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在西安的涉外活动由省委和市委接洽处理,接待外宾任务由交际处承担。1954年6月西北大区撤销,1955年5月中共陕西省委暨西安市委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成立(简称指委会)。1958年4月,随着中国对外关系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外事体制改变的精神,撤销指委会,分别成立中共陕西省委暨西安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委)暨西安市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委)外事办公室,统管全省的外事工作。70年代后期,西安市的新城、莲湖、碑林、雁塔和灞桥区,咸阳地区的乾县、礼泉、户县及兴平县,渭南地区的临潼县相继成立外事接待机构。80年代以后,全省多数地、(市)、县陆续建立了外事机构。同时,根据对外开放形势和外事任务发展的需要,省直单位和中央部属在陕单位,也陆续建立起相应的外事、涉外机构。1991年末,全省累计成立地、(市)、县外事机构96个(不含l0个地、市级),省直、部属单位的外事、涉外机构53个(不含53所高等院校涉外的处室)。
一、省级外事机构
(一)交际处(1949年11月一1964年5月)
西北军政委员会交际处于1949年11月成立。1953年更名为西北行政委员会交际处。鉴于西安市既是西北行政委员会所在地,又是省政府所在地,交际处也就自然成了省政府交际处,对外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1954年6月,西北行政委员会撤销,原所属交际处即成为省政府办公厅交际处。1955年初,省政府改名为省人委。1955年1月19日,省人委以【55]会办秘字第022号文,任命省人委交际处正副处长。
1955年5月21日,省人委以[55]会办秘字第198号文,将省人委交际处改为省人委直属机构,确定编制37名。1956年至1957年增至42名,1958年精简为20名,办公地址设在人民大厦前楼。
交际处是省委和省政府接待内外宾的交际联络接待机构。凡来陕西参观访问的外国官方、半官方和外国民间组织人员,均由交际处负责接待。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团组和外国文艺团体来访时,虽由组建的外宾临时接待委员会负责,交际处仍参与具体工作。援助中国建设的苏联及社会主义国家的技术专家、顾问,以及各国商务代表除费用之外,由交际处负责安排食宿、文娱活动以及联系参观游览等事项。
(二)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1949年11月一1958年4月)
1949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于ll月设立西北局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含省委暨市委的负责人。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对外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检查所辖省(市、区)执行外事方针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情况。同时明确指出西北局驻地西安,在西安的涉外活动由省委、市委接洽处理。
主任委员:习仲勋(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兼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任职至1952年10月)。副主任委员马明方(中共中央西北局副书记、陕西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张稼夫(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宣传部部长)、方仲如(省委书记处书记、省政府委员、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1954年6月西北大区撤销后,同年西安市并人陕西省建制。l955年5月中共陕西省委暨西安市委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成立。
主任委员:赵守一(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主任委员:李敷仁(陕西省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主席)、时逸之(省委常委、省政府秘书长)、李启明(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委员:张汉武(省委统战部部长)、丛一平(西安市委秘书长)、崔一民(西安市委统战部部长)、张锋伯(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副市长)、吴柏畅(西安市公安局局长)、贺廷俊(省交际处处长)、丁济沧(陕西日报社总编辑)、叶光宇(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胡采(西安市文化局局长)、吴沙浪(省工会副主席)、朱子彤(西安市工会副主席)、白纪年(团省委副书记)、刘健(团市委书记)、白凤梧(省妇联主任)、刘蓟(西安市妇联主任)、陈凯(省商业厅厅长)、李一青(西北体育学院副院长)。秘书长:崔哲。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对外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督促检查本省执行外事方针、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情况,审查本省的外事、旅游计划;审核外事、旅游重大建设项目的计划及新开放区和参观点的建设;审批本省范围内接待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重要外事活动计划;安排外事活动中需要省级党、政、军领导同志出面的领导人;协调各方面的外事活动,参与组织外事接待工作等。
指导委员会从1955至1958年,在机关、工厂、学校、部队、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宗教界等ll7个单位中,建立了有395名负责人组成的外宾接待队伍,并建立了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相应的接待组织,使涉外活动日臻完善,指委会于1958年4月撤销。
(三)中共陕西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1958年4月一1990年11月)
1958年4月25日,省委外事小组经调整成员后,在省人委办公楼会议室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启明主持召开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刘庚、曹素人、蒋锡白、李宁(女)、管建勋、朱子彤、惠庶昌、海涛(女)。鱼讯、吴钢因公缺席。会议就中央已确定西安、延安为对外开放区,如何做好五一节期间的外宾接待工作以及长远安排进行讨论。会议确定了l2项工作任务,首先决定新增加24个参观单位(工厂5个,学校12个,名胜古迹4个,人民公社3个)。
1971年为进一步适应外事工作发展的形势,加强外事工作的领导,省委以陕革发[1971]68号文,于同年11月25日成立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革委会)外事工作小组,由谷凤鸣、李广仁、李玉治、鲁曼、项丹、贾士秀、冯秀涛等人组成,谷凤鸣任组长,李广仁、鲁曼任副组长。
1981年省委以陕发[1981]54号文件,成立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其成员是:吕剑人、李连璧、张世卿、鲁曼、魏明中、黎以宁、江 达、聂景德、葛世民、杨文景。吕剑人任组长,李连璧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l.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对外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检查陕西省执行外事方针、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情况;2.审查陕西省的外事、旅游计划:审核外事、旅游重大建设项目的计划及新开放地区参观点和行驶路线的建设;审批在陕西省范围内接待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重要外事活动的计划,安排外事活动中需要省级党政军领导同志出席的人选;3.审核陕西省组织的出国团(组)及邀请外国人士团(组)来访的计划;审批陕西省相当于地师级干部出国的人选(政治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重要的出国团(组)考察、访问情况;4.审查陕西省各级外事、旅游等机构的设置、编制、经费等问题;审批外事、旅游队伍建设方案,加强涉外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5.协助平衡各方面的外事活动;6.审核外事、旅游工作报告,交流外事工作经验,推动全省外事、旅游工作的健康发展。1982年3月,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外办设立办公室,对外称调研室,主要是以6项任务为中心工作,了解情况,研究涉外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1983年5月30日,省委办公厅以陕办发[1983]29号文重新调整了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是:李连璧、白纪年、毛生铣、魏明中、陈兴亮、高步林、李应中。李连璧任组长。
1984年11月17日,省委组织部以陕组干任[1984]140号文通知,省委决定,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李庆伟,副组长张斌、李连璧、魏明中;成员毛生铣、陈兴亮、高步林、张世卿、李应中。原任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职务一律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1990年11月20日,省委组织部以陕组干任[1990]609号文通知,省委决定,对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重新调整如下:组长白清才,副组长孙达人;成员:张景文、王巨才、张开琛。办公室主任由张开兼任。原任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务一律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四)省外事办公室(1958年3月-)
1958年3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共中央设立外事小组和国务院设立外事办公室》的联合通知下达后,省委根据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分工负责,加强联系的原则,于同年4月24日撤销省、市委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设立省委暨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同年4月29日成立了陕西省外事办公室,办公地址设在原交际处。它既是省人委的外事机构,又是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外办人员于1959年才正式列入省级机关编制序列。
1959年2月22日,国务院任命由副省长李启明兼任省外办首届主任,割主任贺廷俊。1963年6月24日增补了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宁(女)兼任省外办副主任。
1960年9月30 日,省委第28次常委会议决定:省外办下设专家工作处。撤销交际处和人民大厦的专家工作科(室)。省外办根据这一决定,在组织机构方面作了如下安排:内设综合组、专家工作处。综合组的任务是,在省外办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外宾接待,对外贸易,对外援助,对外科学文化技术往来,华侨、外侨、外国实习生、留学生管理,对外书刊及进口书刊发行,国际旅行,出国事宜等日常涉外工作、以及外办的秘书、行政、人事工作。专家工作处的任务是,在省外办主任领导下,根据国务院外国专家局规定的七项任务、十条要求,负责陕西对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
1965年2月12日,国务院任命省委书记处书记章泽兼省外办主任,副主任李宁(女)。同年3月27日国务院任命曹达(兼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张明为省外办副主任。外办机关内设接待组和秘书组。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外事工作受到干扰,1967年2月省外办由群众组织掌权,接受省军区党委和驻陕部队支持无产阶级造反派委员会(以下称支左委员会)的领导。l968年9月21日省革委会以陕革发[1968]6号文,将省外办改名为“陕西省革委会办事组外事组”,原省外办工作人员大部分参加“斗、批、改”和下放劳动。接待外宾的西安人民大厦和丈八沟招待所,被列为军管单位。
省革委会办事组外事组组长由省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吴沙浪兼任,副组长郭秉文(兰空军代表)、李习之(南京军事学院撤销后调陕西作为支左军代表)。1970年6月后,省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鲁曼分管外事组工作。1971年2月至ll月阎文俊任驻省外事组机关工作组组长,1971年1月一l972年2月郭秉文、李习之、李琼(女)为副组长。
1974年1月21日,省革委会以陕发[1974]7号文,成立省革委会外事办公室。任命鲁曼为省外办领导小组组长。1975年3月11日,陕组干[1975]40号文,任命李琼(女)、白玉峰为省外办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叔宽、孙木一、朱大安为领导小组成员。1975年7月15日增加李继忠为领导小组成员,1977年6月27日李继忠任领导小组副组长。
1975年3月,省外办重新调整处室设置:内设秘书组、接待组、宣传组、常驻组和华侨组。华侨组对外称“陕西省中国旅行社”。在省外办成立以前,省人委交际处在接待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等、(以下简称“华侨等四种人”)时,对外曾使用“陕西省华侨旅行服务社”名称,是陕西省中国旅行社与华侨旅行社的前身,对外未挂牌,机构和人员与省人委交际处一套班子、两个名称。l974年1月21日省革委会外事办公室成立后,下设华侨组,对外正式称陕西省中国旅行社和陕西省华侨旅行社,负责全省侨务工作和华侨等四种人的接待工作。
1975年7月4日,省委常委会决定:组建中国国际旅行社西安分社和陕西省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省中旅) 1977年3月,省外办新设旅游组,对外用中国国际旅行社西安分社(以下简称国际西安分社)名称。国旅西安分社是l954年开始筹办,l956年6月正式成立。省革委会于1968年6月17日将建国前的西京招待所(时为省政协机关驻地),划归国旅西安分社使用。国旅西安分社编制48名,设接待、行政、后勤三部门。主要业务是接待来西安的自费外宾;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行;进行地区性旅游宣传等。1958年初,国旅西安分社划归省、市人委领导。同年7月3日,省人委发文批准国旅西安分社与西安人民大厦合并,归省交际处主管。国旅西安分社设经理、副经理。涉外业务受省暨市人委外事办公室归口管理。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接待自费来西安的旅行者,外国使馆人员、记者及零散外宾。国旅西安分社曾于1959年、1960年、1963年和1965年先后四次组织陕西省工农业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文教科技界人士、党政负责人共4批64人,分赴苏联、东欧、蒙古旅游。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作为分社的西安人民大厦“旅行服务科”机构撤销,人员改行,业务陷于停顿。一些来西安的自费旅游外宾,由当时的省外办军管小组指定的人员接待。l968年5月1日省革委会成立后,自费旅游外宾由当时省革委会办事组外事组接待。1974年恢复省外办时,下设旅游组,办理国际旅行社业务,对外启用“中国国际旅行社西安分社”名称。1978年8月29日,省委办公厅以陕办发[1978]60号文通知,为适应陕西涉外工作发展的需要,经省委同意将丈八沟招待所改名为“陕西宾馆”。
1978年11月12日,省委以陕组干[1978]191号文任命鲁曼为省革委会外事办公室主任。本届副主任先后有李继忠、白玉峰、黄叔宽、孙铭 (女)、魏明中(1979年11月18日)、艾奇玉(1980年8月9日)、高智 (1982年5月6日)。
1978年6月23日,省革委会以陕革发[1978]95号文,成立陕西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旅游局),并由省外办副主任李继忠兼省旅游局局长。9月间,将省外办的旅游组(国际旅行社西安分社)、华侨组(省中旅1985年3月8日又归属侨办)及所属友谊汽车公司和西安宾馆筹建处划归省旅游局领导。省外办机关设秘书组(含政工人事)、接待组、宣传组、常驻组(1978年底组改设为处)。1979年省革委会改为省政府,省革委会外事办公室改为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1981年10月,国务院国发[1981]7号文件规定:“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本地区部委一级的机构,是本地区政府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和本地区党委及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是本地区执行外交政策和处理重要外事工作的归口部门。”其基本任务是在本地区党委和政府以及外交部的双重领导下,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协调本地区的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处理本地区的政治性涉外事项。
1983年9月28日,省委以陕组干[1983]279号文,对机构改革后省外办领导班子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主任魏明中,副主任孙铭(女)、何克敬、秦元恺。
1984年11月17日,省委以陕组干[1984]150号文,将省外办领导班子调整为:主任陈兴亮,副主任何克敬、秦元恺、刘步云(女)。省外办的组织机构由原有的内设6个处室增设为8个处室,即党宾处(1987年8月30日与接待处合并)、秘书行政处、宣传教育处、接待一处、接待二处(领事)、人事处、调研室、友协处,并组建外事车队。
是年,省外办机关办公楼门额首次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1988年7月7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张景文为省外办主任,同年12月省政府任命韩国劲为省外办副主任,秦元恺为副厅级调研员,为了便于外事活动,主管外事的副省长孙达人在省外办处级干部会上宣布“秦元恺仍可以副主任名义对外”。
1990年2月16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开瑈为省外办主任,韩国劲、陈祥林(1990年3月16日)为副主任。内部调整为9个处室:秘书处、接待处、新闻联络处、出国管理处、对口管理处、友好城市处、政工处、行政处、友协办。
省外办历年人员编制一览表
|
年份 |
1958 |
59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66 |
67 |
68 |
69 |
70 |
71 |
72 |
73 |
74 |
75 |
76 |
77 |
78 |
|
编制
人数 |
|
5 |
8 |
8 |
8 |
8 |
8 |
10 |
10 |
5 |
军 管 |
隶属革委会办事组 |
25 |
25 |
25 |
25 |
25 |
|
年份 |
1979 |
80 |
81 |
82 |
83 |
84 |
85 |
86 |
87 |
88 |
89 |
90 |
91 |
92 |
93 |
94 |
|
|
|
|
|
|
编制
人数 |
70 |
74 |
80 |
80 |
60 |
60 |
61 |
63 |
64 |
65 |
66 |
66 |
66 |
66 |
93 |
80 |
|
|
|
|
|
备注:1989--1991年省外办实际在册人数分别为93、90、77、85、94、98、116、80(包括事业编 制数)。1958年成立,l959年列入省直编制序列。l968-l973年由省支左委员会管理,列入省革委会办事组,1977年隶属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外事领导机构及负责人一览表
(1949.11—1991.12)
|
时 间 |
名 称 |
职务及姓名 |
备 注 |
|
1949.11—1954.6 |
西北军政委员会
西北行政委员会交际处 |
处长:蒙定军
副处长:贺廷俊 宋文梅 |
|
|
1955.1—1964.5 |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交际处 |
处长:贺廷俊
副处长:王知德 刘维世
艾宾卿 |
|
|
1949.11—1955.5 |
中共中央西北局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
(以下简称指委会) |
主任委员:习仲勋
副主任委员:马明方
张稼夫 方仲如 |
|
|
1955.5—1958.4 |
中共陕西省委暨西安市委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
|
主任委员:赵守一
副主任委员:李敷仁
时逸之 李启明 |
|
|
1958.4_一1971.11 |
中共陕西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
召集人:李启明
成员:9人 |
成员:刘庚、曹素人、蒋锡白、李宁、管建勋、朱子彤、惠庶昌、海涛、鱼讯、吴钢 |
|
1971.11—1981 |
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工作小组 |
组长:谷凤鸣
副组长:李广仁 鲁曼 |
成员:李玉治、项丹、 贾士彦、冯秀涛 |
|
1981—1983.5 |
中共陕西省委外事领导小组 |
组长:吕剑人
副组长:李连璧 |
成员:张世卿、邓国忠、鲁曼、魏明中、黎以宁、江达、聂景德、葛世民、杨文景 |
|
1983.5—1984.11 |
中共陕西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李连璧
成员:7人 |
成员:白纪年、毛生铣、魏明中、 陈兴亮、高步 林、李应中 |
|
1984.11一1990.11 |
中共陕西省委外事工 作领导小组 |
组长:李庆伟
副组长:张斌 李连璧 魏明中 |
成员:张景文、王巨才、张开瑈 |
|
1990.11- |
中共陕西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白清才
副组长:孙达人 |
成员:张景文、王巨才、张开瑈 |
|
|
|
|
|
陕西省外事办公室及负责人一览表
(1958.4_1997.7月)
|
时 间 |
名 称 |
职务及姓名 |
备 注 |
|
1958.4_一1965.2 |
陕西省暨西安市人委外事办公室
|
主任:李启明
副主任:贺廷俊
李宁(女) |
驻地:西安人民大厦 |
|
1965.2_一1967.2 |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 |
主任:章泽
副主任:李宁(女)
曹达 |
驻地:西安市西一路 |
|
1967.2-1967.11 |
省军区党委暨驻陕部队支持无产阶级造反派委员会支委会外事小组 |
主 管:邢荣杰
驻外办组长:曹旭
副组长:张勇 |
驻地:省总工会
省军区 |
|
1967.11—1968.8 |
陕西省支左委员会办事组兼管外事工作 |
负责人:来光 |
支左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兰空”军代表、办事组组长 |
|
1968.9-1970.6 |
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办事组外事组 |
办事组副组长兼外事组
组长:吴沙浪
副组长:郭秉文
李习之 |
驻地:西安市解放路272号 |
|
1970.6一1972.2 |
陕西省革委会办事组外事组 |
办事组副组长兼管外事组工作组长:鲁曼
驻机关组长:阎文俊
副组长:郭秉文、李习之、李琼(女) |
同上 |
|
1972.2- 1974.1 |
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外事组 |
组长:鲁曼
副组长:李琦涛
白玉峰
李琼(女) |
同上 |
|
1974.1—1978.1l |
陕西省革委会外事办公室
|
组长:鲁曼
副组长:白玉峰
李琼(女) |
同上 |
|
1978.11—1982.7 |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
主任:鲁曼
副主任:白玉峰
李继忠(任至1979.11)、黄叔宽、孙铭(女)、魏明中、艾奇玉(任至l981.10) |
驻地:西安市解放路272号 |
|
1982.7—1984.11 |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
主任:魏明中
副主任:黄叔宽
孙铭
高智(任至l983.9)
秦元恺、何克敬 |
同上 |
|
1984.11一1988.7 |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
主任:陈兴亮
副主任:何克敬
秦元恺
刘步云(女)(任至l988.1) |
同上 |
|
1988.7-l990.2 |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
主任:张景文
副主任:韩国劲 陈祥林 秦元恺(任至 1988.11) |
同上 |
|
1990.2-1997.7 |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
主任:张开瑈
副主任:韩国劲(任至 1993.4)
陈祥林(任至 1993.9)
王步唐、饶笃钧、裴长菊 |
同上 |
陕西省侨务工作部门历史延革
省民政厅民政处
1940年9月5日,“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在延安正式成立。参加成立大会的有归国侨胞l70余人。王明、洛甫、吴玉章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当时会员约326人,在边区工作的大约有282人。“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先后易名为:“中国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中国解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新中国成立后,陕西省侨务工作由省民政厅民政处管理。省民政厅民政处管理的职责是:管理在校的归侨留学生;安置归国华侨,解决省内归侨的生活困难、就业、调动等问题;负责侨汇创收和管理。主要是内侨工作。当时,省民政厅暂时没有负责华侨华人的来陕接待工作,这项工作先后由西北军政委员会交际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交际处、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交际处来具体负责,省民政厅只是参与。所以,这一时期的侨务工作机构呈交叉形,省民政厅管内侨,交际处管外侨,一直延续到l959年。l959年10月19日省人委(1959)会办贺字第293号文给省民政厅的接待工作批复中决定:“关于今年国庆节回国华侨的接待工作,仍由交际处负责办理,你厅参加必要人员协助,不必再成立接待机构,今后有关归国华侨的接待工作,应由你厅办理。”此后,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接待工作交给了省民政厅,才完全承担了全省的侨务工作,直到1966年。
省外办华侨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侨务工作仍由省民政厅负责。以后群众组织夺权,“文化大革命”后期省民政厅又变为生产组,侨务工作基本中断,也没有相应机构,只是有些接待活动由省外办兼管。1974年,根据全国外事会议精神,侨务工作划归省外办。l974年7月21日,以陕发【l974]7号文,成立了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下设华侨组,对外正式称陕西省中国旅行社和陕西省华侨旅行社,负责全省侨务工作和华侨等(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接待工作。鲁曼任省革委会外事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省外办任命王华山为华侨组组长。
省侨务办公室
(一)、侨务处
1977年至l978年8月,省外办华侨组仍负责全省的侨务工作,主要是落实侨务政策和负责接待工作。1978年7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3号文件精神,省革委会下发了陕革办发[1978]5号文,决定成立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侨务处,行政编制5人,仍由省革委会民政局代管。l978年8月21日陕革计党发[78]29号文任命顾元为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侨务处处长,这是陕西省第一个专司侨务的机构。1979年11月6日,省革委会办公厅下发陕革办[1979]37号文《关于省侨办、侨联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决定:“省革委会同意将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侨务处改为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仍由省民政局代管,同时成立陕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侨联不设专门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由侨务办公室办理。省侨务办公室编制10人,使用行政编制”。这时,侨办虽属处级单位,仍由民政局代管,但侨务工作相对独立。
1979年12月,召开陕西省第一次归国华侨大会,成立了陕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选举产生了陈明为陕西省侨联主席,方福林、陈平波、苏明、吴庆云、郭兆英、顾元为陕西省侨联副主席、顾元为秘书长(兼)。省侨联成立后,没有专职人员,日常工作由省侨办承担。
(二)省侨务办公室
1981年10月27日,省委常委会第80次会议决定:省侨务办公室改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直属局级单位,陕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是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等同省工、青、妇、科人民团体。同年l2月14日,省委组织部陕组干(1981)267号文决定:彭士钦任省侨办副主任、省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省侨办主任(缺)。
1984年7月21日,省委常委会决定,省侨办和省侨联合署办公,归省委统战部领导,编制20人,成立一个党组。同年10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以陕政办发[1984]164号文《关于加强侨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一)、省侨办属陕西省人民政府序列,由一名副省长分管;(二)、各地市侨务机构由地市根据加强侨务工作的精神,按实际需要确定;(三)、陕西省中国旅行社归省侨务办公室管理,实行中国旅行社和省侨办双重领导,11月底以前省旅游局和省侨办完成交接。此时,陕西省侨务工作已经进入发展时期,机构设置相对合理,但省侨办和省侨联仍然是合署办公。翌年,省编委以陕编发[1985]033号文规定:省侨办、省侨联设秘书处、侨政处、联络经济处。陕编发[1985]041号文给省侨办侨联增加编制为20名。l985年3月13日,省委以陕组干任字[1985]52号文任命苏明为陕西省侨务办公室主任,杨明为陕西省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省委以陕组干任字[1985]43号文任命杨明为陕西省侨务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同时,任命方坚、林端为党组成员;当时,没有任命党组书记,杨明主持党组工作至l987年。l990年9月8日,省委以陕组干任字[1990]400号文任命王步唐为陕西省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1990年11月6日陕政任字[1990]3号文任命王步唐为省侨办副主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陕西省侨务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省侨办和省侨联的工作不断加大,工作的侧重点以及工作方式有了明显的变化,为了使省侨办与省侨联更好地发挥其各自的职能,为陕西的经济建设服务。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编委[1991]034号文决定:省侨办与省侨联合署办公的体制改为各自独立对外办公。省侨办编制为23人。
1994年,省直机关进行机构改革,省委、省政府决定,省外办和省侨办合并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陕政办发[1994]119号“三定方案”,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的直属行政机构。行政编制8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副处长职数24名。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为32名。l995年,陕政任字[1995]7号文,任命张开蹂为陕西省侨务办公室主任,王步唐、饶笃钧、裴长菊为副主任。
90年代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侨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份量加重。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侨务工作法令、方针和政策,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指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制定侨务工作地方性法律、法规。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令,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为陕西经济建设服务,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一)调查研究全省侨务工作情况,了解掌握我省海外侨情,特别是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重点人的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供侨务信息。
(二)负责全省贯彻执行侨务法令、方针、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侨眷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开展侨务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根据国家与我省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我省侨务事业的中短期规划。
(四)开展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通过陕西省中国旅行社,做好对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籍华人的接待服务工作,并做好对其中重点团队、重点人的直接接待工作;开拓外向型侨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团出访,进行科技、文化、侨务、旅游等友好交流;引进海外侨胞、外籍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
(五)归口协调,管理全省侨务经济工作。根据企业管理条例,对本办直属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调控、监督和检查;指导扶持和协助侨资、侨属企事业的发展,审理海外侨胞公益捐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保护侨汇,研究改进侨汇商品供应;负责侨资和侨字号企业的认证工作。
(六)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调查了解和处理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办理“三侨考生”的高考登记工作和归侨、侨眷自费留学人员的身份审核工作。
(八)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来陕定居安置的审理工作;协助县(市)政府做好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和港澳同胞在陕眷属的工作。
(九)指导陕西省海外交流协会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十)有计划地开办专业培训班,开展侨务理论研究,培养侨务干部,加强侨务系统职工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指导和管理全省侨务工作。
省友协历史延革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陕西省分会(省友协)
(一)历届友协组织机构
根据l973年5月7日国务院批转全国友协《关于建立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地方分会的请示报告》精神,l976年2月20日,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陕西省分会(以下简称省友协),决定省友协与省外办合署办公,不另设办事机构。同年4月23日,省友协举行成立大会。省革委会副主任章泽到会讲话。分会设会长l人、副会长11人、正副秘书长各1人、常务理事26人、理事39人。
会长:鲁曼;副会长:董学源(省委统战部领导小组组长)、安文保(省革委会常委、省国防工办政治部主任)、李洪明(省革委会常委、省电子局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宪曾(省教育局顾问)、谢邦定(西安市革委会副主任)、白玉峰(省外办领导小组副组长)、土金璋(中共延安地委副书记、延安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刘振华(女,省妇联副主任)、李继忠(省外办领导小组成员)、黄叔宽(省外办领导小组成员)、孙木一(省外办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孙木一(兼),副秘书长:朱大安(省外办领导小组成员)。
省友协成立后的对外友好活动日趋活跃,随着对外交往的开展,组织机构也逐步得到健全。
1981年6月23日,省友协召开理事会,调整了领导人员。决定设会长1人、副会长14人,秘书长1人,理事50人。
会长:李连璧(1981年6月23日一l984年11月);副会长:鲁曼、土金璋、白玉峰、田克恭、刘国声、刘振华(女)、孙铭(女)、孙木一、吴庆云、苏贯之、罗士杰、胡采、黄叔宽、魏明中;秘书长:高智。
陕西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1984年11月,根据全国对外友协的意见,对外友好协会陕西省分会改称为陕西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以下简称省友协)
1985年3月20日,省友协理事会在西安人民大厦召开。以开创对外友好工作新局面为中心,总结部署了工作。同时调整了领导人员,设会长1人、副会长13人,秘书长1人,理事52人。
会长:李连璧;副会长:魏明中、陈兴亮、何克敬、何金铭、霍绍亮、靳毅仁、田克恭、土金璋、杜鹏程、房玲(女)、呼三;秘书长:郝生信(1984年11月~l989年6月)。
1989年6月13日,省外办以陕外发[1989]121号通知,“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友协正副会长会议决定:安危任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代秘书长,在对外活动中可用秘书长名义”。
1990年9月10日,省友协第四届理事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改选理事会和领导人员,设正副会长4人,理事71人。
名誉会长:李连璧。会长:张开琛。副会长:韩国劲、陈祥林、秦元恺;秘书长(暂缺)。
理事:毛生铣、史维祥、张岂之、赵久之、霍绍亮、陈全方、张克忍、张学信。
省友协的日常工作由省外办一处承担。